标题:国学经典著作原文赏析礼记middot三年问第三十八 内容: 三年之丧何也? 曰: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,则亲疏贵贱之节,而弗可损益也。 故曰:无易之道也。 创钜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,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。 斩衰苴杖,居倚庐,食粥,寝苫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 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哀痛未尽,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之者,岂不送死者有已,复生有节哉? 凡生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之属,必有知,有知之属,莫不知爱其类。 今是大鸟兽,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逾时焉,则必反巡,过其故乡,翔回焉,鸣号焉,□商躅焉,踟蹰焉,然后乃能去之。 小者至于燕雀,犹有啁焦之顷焉。 然后乃能去之。 故有血气之属者,莫知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,至死不穷。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,则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,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与相与群居而不乱乎?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,则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,一使足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。 然则何以至期也? 曰:至亲以期断。 是何也? 曰:天地则已易矣,四时则已变矣,其在天地之中者,莫不更始焉,以是象之也。 然则何以三年也? 曰:加隆焉尔也,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 由九月以下何也? 曰:焉使弗及也。 故三年以为隆,缌小功以为杀,期九月以为间。 上取象于天,下取法于地,中取则于人,人之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,夫是之谓至隆。 是百王之所同,古今之所上也。 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。 孔子曰:「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」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丧也。 发布时间:2026-03-21 09:10:23 来源:好客运势网 链接:https://www.sushituan.cn/130241